信息发布时间:2019-10-25 16:22 【我要打印】 【关闭】
日月路小学剧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一、日月路小学剧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日月路小学剧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 项目名称:日月路小学剧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规划范围:盐城市城南新区日月路小学境内。
2.3 招标内容:日月路小学剧场电梯全套设备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含电梯的运行调试费用)、监督检验(包括海关、商检、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电梯检测、验收费用、电梯的工厂验货费和工厂验收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的年检费用和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时所需的维护费用、电梯验收交付前货物运行时发生的维护等费用,均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和取得电梯使用登记标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和维修保养,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4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2.5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两年。
2.6 工期要求:30日历天。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且做好与本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投标人资格
1.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商的
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
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投标人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⑤投标人(或分公司)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梯设备销售;
②制造商(或分公司)或投标人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③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
④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2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分公司)或销售代理商,且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维修保养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投标设备由满足本条资质要求的分公司或销售代理商负责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作出明确委托,并承担连带责任。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业绩要求:无。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所选推荐品牌为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所选客梯推荐品牌为MITSUBISHI(上海三菱)、OTIS(天津奥的斯)HITACHI(日立)、KONE(通力),如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投标,其产品的档次性能质量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并需经得招标人的书面认可方可投标。
3.6为了便于项目管理和实施,如中标单位非盐城市城南新区入住企业,须总部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开票结算等相关工作将与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总部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进行办理。
3.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10月31日17:00 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 1 日 16:00 时。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公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长青
联系电话:13605107428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吴珊
联系电话:15366586618
时间:2019年10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