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报名结束][其他项目]南港社区纬九路摊贩聚集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9-11-02 16:15    【我要打印】 【关闭】


南港社区纬九路摊贩聚集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南港社区纬九路摊贩聚集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南港社区纬九路摊贩聚集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 工程名称:南港社区纬九路摊贩聚集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南港社区海阔路与解放南路东侧。

3.3质量要求:合格。

    3.4服务期限:暂定伍年,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每年考核一次,若考核通过则续签;若考核未通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四、本工程招标范围。

南港社区纬九路聚集点84个摊贩的管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2、投标申请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服务连续三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业绩。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11月 7日17:00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8日15:00时。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3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待中标通知书签发后7日内缴纳(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九、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南港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13961971527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永红

联系电话:13805105522

 

招标办: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侍主任

联系电话: 0515- 86660013

时间: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