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11-09 20:18 【我要打印】 【关闭】
戴庄路小学工程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戴庄路小学工程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戴庄路小学工程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境内。
4、工程规模:戴庄路小学工程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工程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
5、质量要求:合格。
6、要求工期:工程建设期为300日历天,具体服从施工工期。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业主完成项目行政审批、项目设计方案优化和审定、聘请或召集专家评审、招标发包事项的把关、监理、代理单位的管理和督查、与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气象局等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等决策工作,以及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签证管理、现场环境管理、交竣工管理、以及临时性应急性工作等管理的全部内容。项目管理公司须派遣二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综合性管理人才,作为建设单位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参与日常考勤,代表招标人处理现场一切管理实务,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交付使用,并承担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下类资质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5)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管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项目管理合同原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管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原件及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书面材料和扫描件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人员要求:项目部配备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常驻人员2名,其余3名根据项目进度需要配备到位。
5.1拟投入常驻现场2名工作人员要求:
5.1.1 项目负责人1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至少有一名是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级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资格中的任一项。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上,55周岁(不含)以下,在建筑业从业年限不少于10年(含),身体健康。
项目负责人需有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成功案列,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成功案例证明材料,但在个人简历上写明。
5.1.2常驻现场另外1名人员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住建部)等资格中的任一项。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上,55周岁(不含)以下,在建筑业从业年限不少于10年(含),身体健康。
5.1.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5.1.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投标人的两名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参与建设单位的日常考勤。
5.2拟分批投入3名工作人员要求(本条不作为资格条件,但根据评标办法,投标人自行提供至少以下人员的资信、证书等证明材料):
具有安装类注册资格证书1名;装饰类1名,以装饰类毕业证书为准;绿化类1名,以绿化类毕业证书为准,及其他相关证书。以上人员需身体健康,从业年限均不得少于5年。
5.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拟投入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5.4拟派人员必须按规定常驻现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必须得到招标人批准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综合素质不得低于中标人员。
5.5如拟投入的人员,如专业知识欠缺,专业力量或综合素质不足,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项目公司重新更换综合素质不低于中标的人员,且扣除一定管理费用作为惩罚;如更换后尚不能满足的,请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亲自常驻现场参加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项目公司列入盐南高新区黑名单。同时将该公司的不诚信行为以书面的形式发函至省、市招投标及行业主管部门。
5.6如因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个别专业知识缺陷的情况,项目管理公司应在六个小时内派遣相关专业人员至现场协助管理,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另行支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7.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7.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11月13日12:00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下午16:00时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伍仟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鹏 联系电话:18805119229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侍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1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