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11-15 17:58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南高新区串场河东企业搬迁项目指挥部供餐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盐南高新区串场河东企业搬迁项目指挥部供餐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串场河东企业搬迁项目指挥部供餐项目。
2、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街道办事处。
3、项目地点:盐南高新区串场河东企业搬迁项目指挥部内。
4、项目规模:餐饮费约67.5万元,盐南高新区串场河东企业搬迁项目指挥部提供午餐、晚餐及夜宵。
5、服务期限:暂定60天,具体服从建设单位的要求。
6、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作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2、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3、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11月21日17:00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9:00时。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付款账号须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一致,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服务结束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实施项目,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施国成
联系电话:1381322233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杨
联系电话:15851089096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13
时间: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