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12-10 18:01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数字智能创新社区改造及连廊工程检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数字智能创新社区改造及连廊工程检测。 2.2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 工程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境内。 2.4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数字智能创新社区改造及连廊工程检测,单跨跨度24.5米,建筑总面积约47782.74平方米,高度23.25米。检测费用共约95万元(具体检测服务内容根据招标人需求,招标人有权保留对工程量适当增减的权利)。 2.5 检测要求:本项目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国家及省市等现行的检测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注:如中标人无部分专项检测项目的资质,需将相应的检测送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并获取检测报告,相关费用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6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检测服务期为300日历天,具体按施工进度分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配合现场施工进度。 2.7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节能检测、幕墙及钢结构检测、室内装饰工程等全部检测内容)、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材料、门窗检测、环境检测等内容)等。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及常规材料检测),且同时具备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独立法人。 备注:如非盐城市区(含盐南高新区)、亭湖区、盐城市开发区、盐都区的投标企业,必须在盐南高新区设收样点和取报告点,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并具有工程检测工程师证书。 3.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3.6 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壹万伍仟 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5.3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12月 14 日17:00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3 特别说明: 6.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6.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6.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 16 日 16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jyxx/tradeInfo.html)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答疑)”形式在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10.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进入会员系统后点击“新版开标大厅”模块,等待开标即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明艳 联系电话:1771250557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兆和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时间: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