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3 22:36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智慧政务区块链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智慧政务区块链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智慧政务区块链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内。
4、采购规模:工程约360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70万元。
5、质量标准:须符合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和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6、服务期:工程建设前期至竣工验收合格。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原则,对质量、成本、进度、变更的全面控制和全程监督,进行相关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并负责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的监理,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并验收达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服务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项目组成员资格和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名)须具有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软件评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必须是一人一证,且必须专职驻场服务本项目监理工作,不得服务其他在建工程。
投标人本单位如符合投标人须知1.3.3条要求的项目组成员不足,可外聘符合要求的人员或跟其他公司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组成员必须为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在本单位具有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如外聘符合要求的人员,须与外聘人员所在公司签订人员聘用协议,外聘人员必须在原外聘公司具有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8月18日17时30分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23日9时00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921888150
招标办: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辅先生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71100218
时间: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