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1 19:00 【我要打印】 【关闭】
大数据产业园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数据产业园消防维保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数据产业园消防维保项目。
2 建设单位: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3 工程地点:大数据产业园内。
4 采购规模:约60万元。
5 质量标准:(投标时填写“合格”),确保消防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并出具消防维保报告报消防部门备案。
6 维保期限:暂定一年(投标时填写“365”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期满后经甲方和消防部门考核合格,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7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大数据产业园消防维保项目的实施(建筑面积共约60万平方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供水设施;(4)消火栓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气体灭火系统;(7)防排烟系统;(8)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应急广播系统;(10)消防专用电话;(11)防火分隔设施;(12)消防电梯;(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4)灭火器;(15)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具体详细的消防设施请投标单位自行至现场进行勘查,任何由于投标人对现场了解不充分引起的费用增加均不予认可。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能独立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单位。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备案登记单位,投标时需提供网页截图。
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达5万平方米的消防维保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5.3信誉要求:
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9月 17 日17时30分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9时00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6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910612228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71100218
招标办: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侍先生 联系电话:0515-86660013
时间: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