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8 21:20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城市大数据开发建设公司2021年度下半年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盐城市大数据开发建设公司2021年度下半年400万以内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已经批准建设。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大数据开发建设公司2021年度下半年400万以内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的投标。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数据开发建设公司2021年度下半年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2.2、建设单位: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2.3、工程地点:大数据产业园内。
2.4、工程规模:盐城市大数据开发建设公司2021年度下半年400万以内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具体监理服务项目由招标人确定)。
2.5、质量目标:所监理的工程达到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目标和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
2.6、工期目标:投标函工期填“18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并完成竣工后各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且符合相关要求。具体目标为: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7、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2.8、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因招标人原因除外)。
2.9、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2.10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监理服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大数据开发建设公司2021年度下半年400万以内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监理范围:盐城市大数据开发建设公司2021年度下半年400万以内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含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监理服务内容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包含大数据产业园2021年度下半年400万以内工程施工范围中的全部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前期咨询服务、建设期咨询服务、竣工及后期咨询服务。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前期咨询服务
(1)及时介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并对设计过程中选用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材料品种等内容进行审核优化,并提供咨询意见,以实现对服务项目的投资进行全方位成本控制的义务。
(2)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前期申报、工程建设审批。协助办理规划、土地、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
(3)按照施工图设计及时审核工程概(预)算,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仅限监理的投资控制)。
建设期咨询服务
(1)开展本项目的日常及管理咨询服务,包括工程监理、施工管理等。
(2)依据业主授权权限,代表业主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
(3)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对各承包商实施全方面、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4)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内、外部各方面关系,创造和谐的建设与施工条件。
竣工及后期咨询服务
(1)组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2)交付阶段(协助业主完成综合验收过程中需办理的相关验收手续、竣工验收备案等)。另协助办理档案移交等手续。
(3)协助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4)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具有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建设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
3.3、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项目管理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须具有国家注册项目管理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住建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以上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
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
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5、监理组人员及其他要求
3.5.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3.5.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含项目管理人员)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证书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如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无所学专业一栏的,则可以学历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注册证书或学历证书)。注:(1)具体监理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每天不得少于2名监理人员进行各工地巡查,每天形成详细的巡查记录报送至招标人;(2)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
3.5.3、每天至少按排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场办公,处理相关事务和沟通协调。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 业绩要求:无。
5.3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②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④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⑤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⑥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5.4、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1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手续,或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范围之内。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5.6、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6.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9月26日17:00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9:00时。
6.3、网上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5、特别说明:
6.5.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6.5.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6.5.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7.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7.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7.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7.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如良
联系电话:1516198207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文杰
联系电话:18351275915
招 标 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侍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13
日期: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