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24 16:01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南高新区城市桥梁维修加固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一、盐南高新区城市桥梁维修加固设计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 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城市桥梁维修加固设计服务项目。
2.2 设计地点:本项目位于盐南高新区。
2.3 项目规模:设计费约20万元。
2.4招标内容:盐南高新区城市桥梁维修加固设计服务项目,对城市桥梁检测报告中C类病害进行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跟踪设计服务工作。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2.5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2.6 设计周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包括效果图,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后10日历天出具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投标函中工期暂按15天】。
2.7质量标准: 合格,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含设计方案及满足实际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等)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工程造价指标须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须满足盐城当地部门审查要求且须符合总平设计及整体规划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要求: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需具有桥梁维修加固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3.8投标报名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 10月8日17:00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3、网上开标时间:2021年 10 月 11 日 9 :00 时。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5、特别说明:
5.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5.2办理CA锁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仟元(¥3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6.4.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无息退还。
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公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主任
联系电话:1990515919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13770081960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辅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时间:2021年9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