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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公告
第1次澄清-新龙广场3#楼智能化设计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1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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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1.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一条1.3.1资质等级及范围中的“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款取消。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3.4资格审查资料中的“(3)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条款取消。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资格审查中的“(3)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条款取消。 四、其他未列事项仍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