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澄清-盐城市数字智能产业园启动区工程地质勘探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9-03-1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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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数字智能产业园启动区工程地质勘探服务项目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条中
“4.2.1 本工程勘察费按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
注:结算时建筑面积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为准。
4.2.2 付费方式:提交完整的勘察成果资料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实际合
同价款的 50%;施工图审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80%;工程审计结束后
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勘察费。 ”
现修改为
“4.2.1 本工程勘察费按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
注:最终结算时建筑面积以房产部门出具的测绘建筑面积为准。
4.2.2 付费方式:提交完整的勘察成果资料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实际合
同价款的 50%;施工图审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80%;房产部门出具测
绘建筑面积后一个月内, 支付剩余勘察费。 (前两次付款以施工图建筑面积的 80%
为基数进行付款)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