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澄清-新河派出所户籍室、接处警室、办案区等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9-07-15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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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派出所户籍室、接处警室、办案区等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各投标单位:
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部分设备的项目特征描述中:提供原厂三年质保承诺、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等,中标人须在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前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原厂三年质保承诺、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等。
2、本工程施工图纸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其他不变。
招 标 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