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澄清-戴庄路(世纪大道-盐渎路)建筑外立面改造等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9-08-0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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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庄路(世纪大道-盐渎路)建筑外立面改造等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答疑
各投标人:
一、戴庄路(世纪大道-盐渎路)建筑外立面改造等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16页,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入围投标人不替补,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环节。
1.资格审查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清晰可辨(钢印除外),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1)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 加盖公章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评标委员会仅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调整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入围投标人不替补,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环节。
1.资格审查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清晰可辨(钢印除外),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1)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2)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评标委员会仅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投标报价书修改,格式见附件。
特此答疑。
盐城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