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澄清-盐南高新区2021年度城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编制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1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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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1、盐南高新区2021年度城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且是盐城市维稳办《关于规范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会员单位参与我市稳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盐稳办[2018]4号)认定的名录。”变更为“投标人需具有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开标时间由2020年11月10日15:00时变更为2020年11月17日15: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