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10-25 10:16 【我要打印】 【关闭】
询 价 公 告
根据盐城市城南新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受采购单位委托,就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盐城市敬贤路实验小学灯具采购(含安装及线路铺设)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6、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中小学健康照明项目安装及采购类业绩。
8、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结束验收时须向招标人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性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结果需达到国家照明卫生标准。
三、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8年10月30日17:00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
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1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5楼开标一室。(周六正常上班,周日休息)。本项目现场开标,唱标时各投标人需出示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供监督人员审核,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否则作废标处理。(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报价)。
五、投标人办理CA登陆会员系统,咨询电话:0515-69083424,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6000元。在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
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6.4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敬贤路实验小学
联系人:刘朝圣
联系电话:137700371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楠、王俊
联系电话:15862083988、17352330333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市区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招标办: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0515-69935799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海洋路交汇处602(新龙广场D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