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11-27 15:18 【我要打印】 【关闭】
串场河西侧街区景观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串场河西侧街区景观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已经批准建设。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串场河西侧街区景观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投标。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串场河西侧街区景观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盐渎路(金融城至盐渎路)。
4、工程规模:串场河西侧街区景观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质量目标:所项目管理服务的工程达到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目标和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
6、投资目标: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造价投资进行控制,确保项目实际投资不超过其计划投资(施工承发包合同造价为控制指标)。
7、工期目标: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实际项目管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 并完成竣工后各阶段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且符合相关要求。
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管理服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串场河西侧街区景观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串场河西侧街区快慢车道面层及路牙、景观铺装、绿化、亮化照明、智能交通、沿街外立面提升、店招店牌、节点小品等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内容:串场河西侧街区景观工程全部施工内容施工阶段项目管理主要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的部分职责,包括前期管理、各类报建手续的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人方面的管理、外部关系协调及与各类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对监理服务单位的履职进行监督,具体按招标人项目管理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具有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管理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专业配置齐全。项目管理组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①分别为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 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 名;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机电安装 专业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 电气(或给排水)类工程专业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 园林绿化 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其他专业的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甲方要求增加或更换。(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以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中注明的专业或学历证书所注专业为准)。
②造价人员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造价人员和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可兼职。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业绩要求:无。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项目管理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管理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项目管理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管理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管理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管理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管理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管理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管理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6、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上,自行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并于2019年 12 月 04 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 三 室(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海洋路交汇处,新龙广场D1楼)。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加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相红
联系电话:152511578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慧
联系电话:18724153968
招标办: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辅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时间: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