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7-03 18:02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行政综合执法中队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伍佑街道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伍佑街道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7.34304万元人民币;
2、供货周期: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定后10日历天内,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全部供货结束。
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3430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上述货物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代理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询价文件提供信息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领取询价文件等资料。
2、询价文件价格:每份售价¥300.00元,开标现场缴纳给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3、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16:00时。
4、开标地点:盐城市新龙广场7#楼五楼开标一室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壹仟 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号:12300188000155868。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交付货物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行政综合执法中队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5051097895
(二)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三)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天宇 联系电话:0515-68606926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