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1-06 08:30 【我要打印】 【关闭】
旅游三号线提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旅游三号线提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 项目名称:旅游三号线提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2 设计地点:盐南高新区。
2.3项目规模:本次提升改造内容为旅游三号线沿线景观的改造提升,设计范围为世纪大道至便仓镇,全长约15公里,主要连接了中国海盐博物馆、串场河景观带、伍佑古镇、便仓枯枝牡丹园等具有盐城特色的景点。
2.4招标内容:旅游三号线提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服务的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调整和施工配合阶段配合等(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和合同履行中相关设计咨询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5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2.6 设计周期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质量标准: 合格,设计成果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行业及江苏省、地方标准及规范。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或相关部门的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非法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业绩要求:无。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3.8投标报名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姓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号:12300188000155868。开标前由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核验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转出的情况,以开标时工作人员查询所得的保证金到账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工作人员查询所得的保证金到账信息未显示保证金已足额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5.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5.2.2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
5.2.3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2.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
六、投标人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jyxx/tradeInfo.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以现金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11 月 25 日16:00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2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新龙广场7号楼5楼开标一室。
八、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该网站首页右下角“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本项目招标信息,并按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上发布。
建设单位(公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7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苏
联系电话:13814371448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