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1-24 20:19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城市建筑数字总部园合作开发项目
招商公告
盐城市建筑数字总部云项目已经批准采用社会资本和盐城市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项目公司共同参与开发,招商人为盐城市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作单位(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商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商事宜。
一、招商项目简介
(一)招商人情况
盐城市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03月22日在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屋拆除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水电安装;空调安装;花草批发、零售等。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建筑数字总部园合作开发项目招商项目。
2、地块四址:北至新都路、南至聚亨路、西至新园路、东至范公路地块(具体选址位置以规划部门正式的批准文件为准)。
3、用地性质及面积:商办用地,地块总面积约63578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国土资源部门认可的勘界报告为准)。
4、业态规划:根据产业定位,建设成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的数字建筑总部园。重点招引高附加值的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致力打造国内领先的数字建筑产业集聚区。
二、合作模式
盐城市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本招商项目中标人共同参与该地块竞拍(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2020)盐自规南地设第(001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详见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竞拍成功后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招商人和中标人同股同权,对目标地块进行合作开发和运营。股权占比:盐城市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项目公司股份49%,本招商项目中标人占项目公司股份51%。
三、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含暂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公告发布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7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联系人:顾祥军,电话:0515-68868168,联系地址: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本项目招商文件工本费800元,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姓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号:12300188000155868。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转账截图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
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商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招商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六、本项目招商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jyxx/tradeInfo.html),查询本项目的招商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jyxx/tradeInfo.html)发布。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商人将拒绝投标。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盐城市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倩
联系电话:0515-866650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祥军
联系电话:0515-68868168
日期: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