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2-28 17:52 【我要打印】 【关闭】
升强公寓、公安局家属区改造方案及扩初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一、升强公寓、公安局家属区改造方案及扩初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 项目名称:升强公寓、公安局家属区改造方案及扩初设计项目
2.2 设计项目地点:
a、升强公寓:阳光世纪城北侧,鹿鸣路南侧,解放路东侧,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西侧。
b、公安局家属区:水岸名都北侧,青年路南侧,解放路东侧,盐马路西侧。
2.2项目规模:升强公寓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公安局家属区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设计费约49.9万元。
2.3 招标内容:升强公寓、公安局家属区改造方案及扩初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跟踪设计服务工作。
2.4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2.5 设计周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工程造价指标须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须满足盐城当地部门审查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要求: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配置。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五、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姓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号:12300188000155868。开标前由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核验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转出的情况,以开标时工作人员查询所得的保证金到账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工作人员查询所得的保证金到账信息未显示保证金已足额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2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
6.2.3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2.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
6.2.5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jyxx/tradeInfo.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以现金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8日9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一室(新龙广场7号楼,橡树湾小区南侧)。
九、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该网站首页右下角“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本项目招标信息,并按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58951973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系人:季玲玲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辅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日期: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