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30 15:17 【我要打印】 【关闭】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前期政策咨询、现场勘察、初步设计、规划初审等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前期政策咨询、现场勘察、初步设计、规划初审等第三方服务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 项目名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前期政策咨询、现场勘察、初步设计、规划初审等第三方服务;
2.2 设计项目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境内
2.2 项目规模:本次项目以部为结算单位,每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第三方服务价格限价4300元/部。
2.3 招标内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设计服务的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前期政策咨询、现场勘察、初步设计、规划初审等第三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2.5 设计周期要求:按部为单位计算工期,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同时满足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五、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jyxx/tradeInfo.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305.00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以现金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7日09时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 一 室(新龙广场7号楼,橡树湾小区南侧)。
八、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该网站首页右下角“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本项目招标信息,并按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0616180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新龙广场11号楼11楼1105室
联系人:颜金文
联系电话:17388003199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辅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